為維護金融市場秩序,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,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近期發布明確規定,要求金融信息服務機構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,不得以履行報備程序為名,實則違規從事金融業務或拍賣業務。
金融信息服務機構作為信息中介,其主要職責是提供客觀、準確的金融資訊和市場數據,輔助投資者進行決策。部分機構卻利用報備流程作為“護身符”,超出經營范圍,變相開展金融交易、融資中介、資產管理等需持牌經營的業務,甚至涉足拍賣領域。這些行為不僅擾亂了市場秩序,也增加了金融風險,損害了投資者利益。
國家網信辦強調,金融信息服務的報備制度旨在加強行業管理,確保信息服務的合規性和透明度,而非授予機構從事金融業務的許可。所有機構必須明確自身定位,堅守信息服務邊界,杜絕任何形式的違規操作。對于以報備為幌子,實際從事金融或拍賣業務的機構,監管部門將依法采取約談、責令整改、罰款乃至吊銷備案等嚴厲措施,情節嚴重者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。
新規還要求金融信息服務機構加強內容審核,杜絕虛假、誤導性信息傳播,提升服務質量。鼓勵機構利用技術手段強化風險提示,幫助用戶識別潛在風險。投資者也應提高警惕,選擇正規持牌機構進行金融交易,不輕信未經許可的服務宣傳。
這一舉措是國家強化金融監管、防范金融風險的重要組成部分,有助于凈化網絡金融環境,促進行業健康發展。網信辦將繼續會同金融管理部門,加大監督檢查力度,確保各項規定落到實處,為金融市場穩定運行提供堅實保障。